住房公积金连缴3个月可提取付房租
三部门发文放宽条件,夫妻双方都可提取,无需完税证明租赁合同
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8日发布消息,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
住建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明确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条件、规范租房提取额度、简化租房提取要件。
根据新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司司长张其光表示,目前,各地对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过严,要求租金必须超过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有的高达30%;提取要件繁杂,要求职工提供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租房发票等,导致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困难,影响了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也削弱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新规定旨在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机制,提高制度有效性和公平性,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据悉,截至2014年8月,全国缴存公积金职工为1.07亿人,缴存总额7.03万亿元。